关于我们
您现在的位置:关于我们 >> 保修承诺

1.保修产品确认
凡广州市振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产品(以合同为依据)均为保修产品。

2.保修期限
本公司产品的质量保修期: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起到12个月止,我公司负责免费保修(注:均以合同为准);质量保修期过后的维修配件费用,我公司仅收取成本费。

3.保修限制条款
保修期限内,以下情况不在免费保修之列,但提供有偿服务
1) 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(含因外界电源不稳定造成的故障)。
2) 用户自行使用不合格或代用零配件引起的故障。
3) 收费电脑及管理电脑零配件(主机、显示器、鼠标、键盘等)及摄像机使用维修出现报废(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技术服务)。

以上原因的维修仅收取成本费(成本费的价格参照附件),人工及其它费用免除。

4.对于下列原因导致的故障,恕不承担保修义务:
1).未经我公司允许,私自拆卸产品产生的故障。
2).因自然灾害等(包括雷电、地震、火山爆发、泥石流、海啸、台风、洪水等突发性灾害)不可抗力或人为造成的故障。

5.公司承诺
1).我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未曾使用过和当过展品的产品;完全符合产品说明书描述的性能。我公司提供的产品,如与合同规定之产品不符,甲方有权向我公司索赔(甲方是指同我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客户)。
2).我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系统设备性能指标的合理性、可靠性,即我公司对该系统设备组成的合理性和可用性负责。
3).更新提供服务:使用产品设计更新、提高或软件版本升级,我公司会即时通知和协助甲方(甲方是指同我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客户)进行已运行系统的改进提高,并无偿提供软件新版本,使客户的系统始终处于最先进的水平和最完善的状态。

(注:保修事项若与合同等相关协议书不符,保修事项均以合同、协议书为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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